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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外观设计侵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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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构成侵权!近日,江苏多家水果店收到法院的传票称,他们销售使用的水果包装盒上,擅自使用了他人作品,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被告表示,他们所销售的晴王葡萄包装盒在涉案作品著作权登记前,已由他人设计完成,因此包装盒来源合法,但法院审理认为,水果店销售使用的水果包装盒图案,与涉案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构成侵权,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1、产品包装侵权

法律分析: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比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更具有日常生活性的商品,对于其中某些相近似产品的细微差别,普通消费者往往会忽略掉,而专业人员则很容易分辨出来。在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时,如果从专业人员的角度出发,对权利人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对于类别相同或者相近似的产品,如果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不致混淆,则不构成侵权,如果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仍不免混淆,则构成侵权。

2、外观专利侵权打官司不理他

法律分析:外观专利也即外观设计,是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一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法律规定,对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必须取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否则可以依《民事诉讼法》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对于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判。由于被告缺席取证质证过程,判决结果很可能不利于被告。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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