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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指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预包装或制成预包装食品的食品,包括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一定限度内有统一质量或体积标签的预包装和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包装在容器中交付消费者的食品,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法律分析: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指预包装食品或者用预包装食品制作的食品,包括在一定限度内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上有统一质量或者体积标识的预包装和预包装食品。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本标准不适用于食品贮存、运输和包装的标签,散装食品和即食、即食食品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为预包装食品提供保护的标签。
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前言。本标准的5.3是推荐性的,其余是强制性的。本标准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Codex Stan 11985(1991年和1999年修订),即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标准,并参考美国联邦法规第101部分,即食品标签。本标准代替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备注:生产厂家、产地、企业名称、食品主要成分、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等。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是国家为规范食品标签而专门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总则规定,食品标签是强制性的: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储存条件等。3.总则规定以下不是强制性的:转基因、过敏原信息等。
工商机关执法人员通过检查食品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可以更加及时地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扩大食品违法行为线索的收集范围。经初步归纳,与食品标识相关的违法行为有五种。1.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对此,工商机关可以直接适用本法第八十六条进行处罚。
对此,工商机关可以直接适用《食品安全法》第87条进行处罚。3.所售食品的标签未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对此,工商机关可以直接适用《食品安全法》第86条进行相应处罚。所售食品的标签上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但该许可证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工商机关可以依照《条例》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主体性:食品标签应当包括:(1)食品名称;(2)配料清单;(3)净含量和规格;(四)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五)生产日期和保质期;(6)储存条件;(七)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八)产品标准代码;(9)营养成分表;(十)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注的其他事项。(十一)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品,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包装在容器中交付消费者的食品。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误导或欺骗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也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和符号,使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属性与另一种产品相混淆。此外,根据规定,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离;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在流通过程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学。
法律分析: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本标准不适用于食品贮存、运输和包装的标签,散装食品和即食、即食食品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为预包装食品提供保护的标签。法律依据:GB77182011第三条基本要求3.1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3.2应清晰、醒目、耐用,消费者购买时应易于识别和阅读。
3.4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引人误解或者具有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形式介绍食品,不得以字号的大小或者色差误导消费者。3.5不得直接或通过暗示性的语言、图形和符号误导消费者将所购买的食品或某一性质的食品与另一种产品相混淆。3.6不得标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3.7不应与食品或其包装(容器)分开。
预包装食品应当在包装上有标签,标签应当注明以下事项:1。名称、规格、净含量和生产日期;2.成分或配料清单;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4.保质期;5、产品标准代码;6.储存条件;7.国家标准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8、生产许可证编号;9、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注明的其他事项;10.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介绍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本标准5.3为推荐性,其余为强制性。本标准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Codex Stan 11985(1991年和1999年修订),即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标准,并参考美国联邦法规第101部分,即食品标签,本标准代替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